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我校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通过系统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学校不再单独组织系统应用培训(相关应用手册见附件),各学院无需另报其他电子版或纸质版材料,如有需单独说明的特殊情况或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联系。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注册和登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相关操作流程见附件2.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如不能注册请于QQ群内927463768@彭志越老师进行后台操作处理。
联系电话:彭志越 025-83795966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我校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4、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我校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