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于晓明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0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开展2023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

一、推荐要求

凡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在籍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年满18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至少两个月的培养教育,可作为团内推优对象。

根据《细则》规定,推优人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纲领,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2.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

3.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能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模范履行和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团员义务和权利。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本科生首修成绩绩点3.0或者年级排名前50%,研究生以已修课程为参考、规格化均分达80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予作为“推优”对象:

1.在校期间受到学院及以上纪律处分;

2.上学年度受到学院及以上通报批评;

3.在团支部活动中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

4.团内推优时有不及格课程(包括所有公选人文类等选修课程)。

二、推荐程序

1.党支部提供党员发展系统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

2.根据本人申请原则,各团支部召开线上支部会议,到会人数超过支部人数的90%,会议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支部会议按以下流程进行:

1)团支书宣读团内推优条件及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自评,汇报入党动机及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

3)选择合适方式进行匿名投票。

4)统计票数,候选人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成员表决通过者,才能列为支部拟推优对象。

5)支部预填写《我校团内推优登记表》。

6)会议结束三日内上交《我校团内推优登记表》纸质版至年级辅导员处。

4.申请破格

如候选人仅成绩不符合推优条件,但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由候选人申请,在支部会议上作特殊说明后,可参加推荐程序。如支部表决通过,需填写《团内推优破格推荐申请表》,并由支部填写明确意见后随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5.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上报材料进一步考察审核评议后,确定团内推优对象。

6.学院团委将审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向学院团委或党委反映。

7.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团委向团内推优对象所在的学生党支部推荐。

三、时间安排

请各支部在115日前完成支部会议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年级团总支,团总支汇总后提交各年级辅导员。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委

 

20231030

附件1: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范例).docx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团内“推优”破格推荐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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