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工科试验班(智慧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类) 分流方案
一、分流工作组
组 长:陈 峻
副组长:李 霞、刘 静、陈 怡
成 员:王玲艳、王鹏飞、王 霏、曲 栩、杨 敏、姚一鸣
秘 书:王建梅、张 立
二、分流计划与分流时间
大类名称 | 报到人数 | 专业名称 | 专业分流人数比例 | 直接录取进入 专业或小类人数 | 分流时间 |
工科试验班(智慧基础设施和智能交通类) | 542 | 土木工程 | 25.80% | 0 |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5.38% | 0 | |||
工程管理 | 7.17% | 0 | |||
智能建造 | 5.38% | 0 | |||
交通工程 | 17.38% | 0 | |||
交通运输 | 6.09% | 0 |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5.38% | 0 |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6.99% | 0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16.49% | 0 | |||
测绘工程 | 3.94% | 0 |
备注:
1、 大类内民族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港澳台侨等五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分别依据其到规定的专业分流时间点获得的综合评测成绩、按该类内各学院分流人数比例分流至相关学院。
2、 上表中报到大类人数为2021级新生(包括民族特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港澳台侨学生等五类学生,不包括入校后二次选拔进入未来技术班学生)及2020级保留入学资格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报到人数仅供分流参考,非实际分流人数。
三、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名称及学分数(不含暑期学校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数 |
B05M0040 | 理论力学C | 3.0 |
B07M1070 | 高等数学I | 6.0 |
B07M1080 | 高等数学II | 6.0 |
B07M2040 | 线性代数 | 4.0 |
B10M0140 | 大学物理实验(理工)I | 1.0 |
B10M0240 | 大学物理(B)Ⅰ | 3.0 |
B15M003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0 |
B15M0060 | 军事理论 | 2.0 |
B15M0070 | 形势与政策(1) | 0.25 |
B15M0080 | 形势与政策(2) | 0.25 |
B15M019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0 |
B17M0010 | 大学英语II | 4.0 依据英语分级考试,按2级、3级、4级起点组选4学分 |
B17M0020 | 大学英语III | |
B17M0030 | 大学英语IV | |
B17M0040 | 大学英语高级课程1 | |
B18M0010 | 体育I | 0.5 |
B18M0020 | 体育II | 0.5 |
B2131010 | 画法几何及CAD制图 | 3.0 |
B85M0020 | 军训 | 2.0 |
BTJC0010 | 土木交通导论(研讨) | 1.0 |
备注:绩点计算时,以上所列课程为准。(因不可抗力导致存在未修课程的,成绩计算方法由分流工作组讨论决定)。
四、综合评价办法和排名原则
为鼓励学生主动进行学术科研,全面发展兴趣、爱好,积极参加院系、学校相关活动,综合评测成绩包括课程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
1. 综合评测成绩计分方法
综合评测成绩 = 课程成绩*A + 第二课堂成绩*B
其中:A= 95 %; B= 5 %
说明:
(1)课程成绩即“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为:累加相应课程成绩乘以课程学分得到总课程分,总课程分除以课程总学分,得到“首修课程加权平均分”;
(2)第二课堂成绩包括:科创竞赛、学术创新、学生工作及校院活动的得分。第二课堂成果截止到2021-2022学年暑期学校开始日期为止;
(3)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2. 第二课堂成绩计分办法
I、科创竞赛
表1 科创竞赛分类及对应分值
等级 | 国际二等奖、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 国际三等奖、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 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 | 省级三等奖或校级一等奖 | 校级二/三等奖 |
分值 | 40 | 30 | 20 | 10 | 5 |
说明:
(1)对列入学生课外研学系统(以下简称SRTP系统)的竞赛方可计入竞赛得分,相应等级以教务处认定的等级为准;
(2)多人组队参赛的,按教务处系统中约定的贡献比例计分,未有约定的按参与总人数平均分配;
(3)此得分项40分封顶。
II、学术创新
表2学术创新分类及对应分值
类别 | 级别 | 得分 |
I | 国家发明专利 | 40 |
国家实用新型 | 20 | |
II | 国际核心刊物论文 | 40 |
国际一般刊物论文 | 30 | |
国内核心刊物论文 | ||
Ⅲ | 牵头立项SRTP | 国家级及以上:30; 省级:20;校级:10;院级:5 |
说明:
(1)论文作者单位署名须为“我校”;申请专利的专利权人应为我校;论文或专利内容需与专业相关,且申请时间在入校后;
(2)若为正式录用论文,分值乘以0.8系数;
(3)若为受理专利,分值乘以0.5系数;
(4)论文及专利有多位作者,则根据作者排序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一位作者:100%;二位作者:60%、40%;三位作者:55%、30%、15%;四位作者及以上:50%、30%、15%、5%(只计前四位);项目指导教师计入作者总数和排序;
(5)国际核心刊物:被SCI收录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
(6)国际一般刊物:有国外发行且与本专业相关的期刊,原则上须被EI收录;
(7)国内核心刊物:原则上须被EI收录;
(8)此得分项40分封顶。
III、学生工作及校院活动
表3 学生工作及校院活动分类及对应分值
职位 | 校院学生组织、社团部长或部门负责人/年级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
分值 | 20 |
说明:
(1)任职须满1学年方可计分;
(2)同一类别职位得分只计一次;
(3)学生工作及校院活动需经分流工作组考核通过后方可计分;
(4)此得分项20分封顶。
3. 排名原则
按综合评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评测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所修课程获得学分数、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加权平均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理论力学C,高等数学I、II,线性代数,大学物理(B)Ⅰ,画法几何及CAD制图)的加权平均成绩排序。
分流中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大类分流工作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