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共26名;2020级本科生的评选工作遵照大类工作组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6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辅导员(其中附件1、附件4开学后补交纸质版):
(1)《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4);
(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2.报名截止后,学院组织评议,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3.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进行网上申请。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