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1003

各年级、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名额分配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共26名;2020级本科生的评选工作遵照大类工作组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选程序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61200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辅导员(其中附件1、附件4开学后补交纸质版):

(1)《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4);

(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

2.报名截止后,学院组织评议,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3.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8日前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奖学金进行网上申请。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办公室

202196

附件1: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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