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贲驰发布时间:2021-04-28浏览次数:960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学校在2021年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1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且答辩结果达到良好以上。学校表彰名额不超过全校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参照《我校研究生奖励办法》,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三、评选流程

1.班级提名,民主评议:各研究生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就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

2.学院考察评审:各学院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综合考察班级提名人选,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评选先经班级评提名,年级于63日前将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汇总报学办进行考察评审。


附件: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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