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1〕5号),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在我校研究生中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在我校在籍的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中,推荐13名研究生参加“江苏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各学院在班级提名、院系考察审核的基础上最多推荐2名研究生。
二、推荐要求
“优秀毕业生”主要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对创新创业、积极应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等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并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在本学段学习期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优秀毕业生”采用差额评选,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统一评审。
四、其他事项
1.根据通知要求,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同一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不可兼评。
2.申请人请填写“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申报信息一览表(XX学院)”(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和“我校2021年度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只需要提交带有作者页即可)。
3.5月10日前未答辩的拟推荐研究生,须提交附件“2021年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学业情况表”(附件4)。
注意:
1.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给学办贲老师,文件命名:学号-姓名-省优秀毕业生申报。
2.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请于2021年4月26日12:00前交至学办217。
附件:
附件1.江苏省优秀毕业生申报信息一览表(XX学院).xlsx
附件2 江苏省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本表用于上报,不需要学院填写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