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张洁琪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16860

土木工程  学院202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专业复试线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第一门

第二门

第三门

第四门


统考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普通

计划

专项

计划

无锡

校区

 080100

力学(全日制)

 50

 50

 70

 70

 300

 18

 18



 081403

市政(全日制)

 50

 50

 70

 70

 356

 7

 7



081400

土木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全日制)

 50

 50

 70

 70

353

41

41



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全日制)

 50

 50

 70

 70

370

8

8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全日制)

 50

 50

 70

 70

324

6

6



0814Z2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全日制)

 50

 50

 70

 70

356

5

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55

 55

 95

 95

388

10

10



085900

土木水利(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 (全日制)

 50

 50

 70

 70

318

52

27

士兵计划 2

23

土木水利(桥梁与隧道工程) (全日制)

 50

 50

 70

 70

350

2

1


1

土木水利(岩土工程) (全日制)

 50

 50

 70

 70

315

9

6


3

土木水利(市政工程) (全日制)

 50

 50

 70

 70

370

5

5



土木水利(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全日制)

 50

 50

 70

 70

327

10

7


3


125601



工程管理

 100

 50



190

130

129

士兵计划 1


注明:统考考生(不含报考我校-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考生和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超过报考院(系)专业复试线20分以上(含20分),单科(限一门)可降2分。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要求通过学校招生系统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PDF(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个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三、准备材料

1. 大学学习成绩单

2. 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绩单等)

3. 科研能力证明(如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科研获奖、学科竞赛、参与课题等)

4. 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或参加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相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2.复试时间:预计327-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3.复试内容

  1. 复试科目覆盖范围(参见招生目录)

  2. 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情况、外语听说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查。

  3. 工程管理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学院其他要求

请考生围绕自己学习、科研经历及取得的成果,提前准备好PPT文件,面试时进行介绍(不超过5分钟)。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50

  学术型成绩构成: 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科研创新能力(占20%+综合素质(包含外语听说能力)(占30%)  

  专业型成绩构成: 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实践创新能力(占20%+综合素质(包含外语听说能力)(占30%)  

复试成绩合格线: 90 ,复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将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按满分150分折算)*70%+复试成绩(满分150分)*30%

排名方法

按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名  


六、拟录取原则

1. 复试结果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 复试合格的考生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025-52091230   (工作时间:830~1700

咨询信箱:102000012@seu.edu.cn

申诉电话:025-52091224 (工作时间:830~1700

申诉信箱:hr_civil@pub.seu.edu.cn



附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李霞    副组长:黄镇

成员:范圣刚、张志强、黄兴淮、赵学亮、贺志启、邓温妮、杜佃春、洪俊、糜长稳、李贺、许妍、袁竞峰、邓小鹏、邓文


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刘静             副组长:王玲艳

成员:王文洁、张文明、徐照、朱仟、陈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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