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490

各团支部:

 

校团委决定于20203月至5月开展我校2018年度五四表彰工作,评选并表彰2019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务工作者、甲级(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我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以及团支部分级评比的评选工作正式展开,并向学校推荐我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甲级(先进)团支部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为做好各项评比工作,各团总支、各团支部须高度重视分级评比工作,以为同学服务,对同学负责为宗旨,安排好各环节工作,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申报和初评,院团委组织复评和公示。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461700前各年级团总支将评选出的院优秀团员名单和团支部名单上报院团委进行复核,确认院优秀团员名单。

 

(二)49日之前院优秀团员自主申报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10日晚18:30院团委评选委员会组织申请人线上答辩,产生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

 

(三)411日晚18:30院团委评选委员会组织甲级团支部线上答辩,产生甲级团支部。院团委评选委员会由学办老师、班主任、各年级学生代表组成。

 

(四)412日学院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研究生参照此评选通知,单独进行评选和公示。

 

三、评选项目及评选比例

 

(一)校优秀团员(含研究生)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3%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青年教职工同上。

 

申报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0修订版)》。

 

(二)校优秀团干部(含研究生)

 

评选比例:分别按照本科生团干部、研究生团干部及青年教职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同时具有参评资格。

 

申报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0修订版)》

 

(三)团支部分级评比

 

1、本科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年级全部团支部。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0修订版)》

 

2、研究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5%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0修订版)》

 

四、评比方式

 

本次院优秀团员评比,我院贯彻落实,进行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民主评选及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的评选。具体评比方式如下:

 

1、民主评选

 

各团支部由团支书负责进行民主评选,各团支部评出三名符合要求的院优秀团员,评选结果需得到各班班主任认可,结果报送各年级团总支书记。

 

2、学生自荐

 

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和团支书进行自荐,向各自团总支递交自荐申请,由辅导员和团总支成员进行相关自荐评比工作,报学院团委。

五、上报材料要求(仅针对本科生)

 

我校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

我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电子版);

评优结果汇总清单(电子版)。

(均详见附件)

 

    请各团支部于4618:00前将支部内院优秀团员评选结果上报年级团总支,对于超过截止日期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电子版材料请由各年级团总支汇总打包发至2423427563@qq.com

 

联系人

罗老师15951838210(本)

贲老师18625189889(研)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五四表彰”本科生名额分配.docx

【附件2】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20修订版).docx

【附件3】我校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4】我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请表.docx

【附件5】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院优秀团员结果汇总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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