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
为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年级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资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
国家助学金二等3900元
国家助学金三等2600元
三、名额分配
年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总计 |
2016级 | 10 | 20 | 21 | 51 |
2017级 | 7 | 22 | 24 | 53 |
2018级 | 7 | 16 | 22 | 45 |
2019级 | 3 | 7 | 9 | 19 |
总计 | 27 | 65 | 76 | 168 |
四、评选要求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9-2020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生。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一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我校2019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三);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签名栏必须手写,表格请勿改动格式,具体填写要求见《国家助学金填写注意事项》(附件四)。
2、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1月1日12:00前将申请表(附件二)由各班班长收齐交至各年级年级长,年级长汇总好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同时将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发给各班班长,再由各班班长汇总至年级长。
3、申请人需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系统开放至2019年11月1日。报名截止后,由学生办公室组织各年级进行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5天,公示后的名单报至学生处。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