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励志 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9-10-08浏览次数:1560

各年级、各团总支:

为做好本学年度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见附件一《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名额分配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的全日制本科生共33人,分配名额,参见《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附件二)

  

四、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1011日(周五)1400将纸质申请表(附件三)交至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团总支书记收齐后汇总到各年级辅导员。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9年度的我校贫困生;

3、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12日至1017日期间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系统申请。

4、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要求(附件四)填写。

5、原则上每人每一学年只能获评一项大额奖学金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五、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截止后,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评审。

2、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生办公室。

电话:52090570/52090571

附件一: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三: 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四: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填写注意事项.docx

  

学生办公室

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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