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团总支:
我校2018年教育基金会本科生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根据《我校学生奖励条例》,结合我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2018年我校秋季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具体奖项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奖励金额 | 奖励要求 | 名额分配 |
奖学金 | 新蓝天钢结构奖学金 | 4000 | 获奖条件 | 15、16、17级各年级2人,仅限土木工程专业 |
奖学金 | 光华奖学金 | 8000 | 一,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诚实守信、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 15级4人、16级7人、17级5人 |
奖助学金 | 苏博特奖助学金 | 10000 | | 2人 |
助学金 | 招商银行一卡通助学金 | 5000 | 1、由我校学生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贫困学生; | 18级1人 |
助学金 | 五系侨生助学金 | 5000 | | 17级1人 |
助学金 | 我校捷成基金 | 3000 | 1. 由学生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贫困学生; | 16级1人 |
助学金 | 何耀光助学金 | 4000 |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无违纪处分记录,成绩无首修不及格 | 16级1人、15级1人 |
三、评选对象
我院15、16、17、18级本科生。
四、评审流程
本次秋季各项奖助学金评选的基本流程为:
1.个人申报;
2.新蓝天钢结构奖学金、苏博特奖助学金:
由学生办公室组织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进行初评;
光华奖学金:
由各年级根据名额分配组织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进行初评;
各项助学金:
由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名额分配组织团总支评议决定;
3.学办复审;
4.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5.上报最终评审材料至学生处。
五、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10月11日14:00前将纸质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土木学院申请奖助学金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二)由班长收齐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团总支汇总好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答辩时限:3分钟。答辩时间及地点等待后续通知。
3.申请学生通过信息门户——奖惩服务进行申请,申请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6日。
4.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只能获评一项大额奖学金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5.学院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办公室
2018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