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工作通知(2017年)

发布者:刘静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3607

各年级、各团总支:

为做好我院本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申请条件

1、详见《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7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25日(下周一)上午11:00将纸质申请表(附件四、附件五)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团总支收齐后汇总给各年级辅导员;

2、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921-108日;

3、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附件三);

4、原则上每人每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四、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报名截止后,926日(周二)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委员会对参评同学组织答辩。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截止后,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评审。

3、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一: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办公室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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