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藜助学金”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于2014年在我校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有志贫困、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现将2016年“伯藜助学金”新生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16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
“伯藜助学金”一助四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伍仟圆(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高考成绩优秀;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2016年认定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四、申请方式
学生需将纸质申请表在10月15日21:00之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除签字外,一律用打印版本),学生办公室进行评议之后确定报送学校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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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