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 “一卡通”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李朝静发布时间:2015-11-06浏览次数:1045

一、奖励名额及额度

4000/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品学兼优者优先。

二、评选要求

1、由我校学生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认定的1415级贫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不良生活嗜好、习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无首修不及格。

6、本学期内没有获得过其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19日(周一)下午5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相关材料包括 “一卡通”奖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正反复印两面,身份证到期日不能在2016年元月31日之前)。

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最终结果以通过新学工系统为准,新学工系统申请及院系审核截止时间为1111日。

附:一卡通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办公室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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