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土木学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朝静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1885

各年级、各团总支:

为做好本学年度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院(系)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见附件一《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于925日(周五)中午11:00将纸质申请表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团总支收齐后汇总各各年级辅导员;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年度的我校贫困生;

3、学生请于920日至930日期间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

4、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5、原则上每人每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奖学金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除外)。

四、评审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报名截止后,928日(周一)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委员会对参评同学组织答辩。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名截止后,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评审。

   3、评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一:我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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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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