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实践工作,完善社会实践机制,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进一步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激励和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评活动,并遴选出优秀团队、优秀学生以及优秀调查报告若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总则
鉴于团队数量较多,评选时会由学院团委根据社会实践的要求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团队进入最终答辩环节。
在答辩环节中,院团委将指定一名老师作为组长,并有一定数量的师生组成评委小组。
评比时间为9月2日至9月8日。
二、优秀团队评选的基本条件:
1、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城乡基层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和基层三个文明建设开展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
2、有比较周密的工作计划,工作实绩突出;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总结、宣传、经费报销等工作;实践团队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切实保证队员的人身安全;包括前期筹划时间在内,活动总时间一般在14天以上;
3、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4、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实行百分制:
(1)实践论文、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同时能够恰当运用数据、图形、图片等强化论文内容;——本项占20分
(2)能够运用新媒体,实践的形式新颖,整体的活动效果良好;
——本项占10分
(3)实践内容突出围绕本年度实践主题;主旨明确,内容丰富,符合学术规范;——本项占20分
(4)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社会产生比较大影响,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能有媒体报道相关事迹;
——本项占20分
(5)所得到的实践成果能够针对实践调查探访等进行透彻的分析,并且能够对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想法建议;——本项占20分
(6)现场答辩过程中能够清楚地表达本团队的实践项目,语言流畅。——本项占20分
非常符合18-20分,比较符合15-17分,基本符合12-14分,不太符合12分以下。
5、院系优秀团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支,并在此基础上向校团委推荐1—3支团队参与校级及以上优秀团队的评比。
三、优秀学生评比条件
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1、优秀学生个人原则上必须从优秀团队的成员中产生。优秀学生个人原则上不需要单独进行专项公开答辩,在优秀团队的答辩中进行综合考虑,可由优秀团队推荐。
2、每支“院系级优秀团队”最多可以产生3名“院系级优秀学生个人”。
3、具体参考以下几点:
(1)实践活动中有着突出的表现,对团队工作尽职尽责,对团队做出积极贡献。
(2)实践过程中发扬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勇于创新的精神。
(3)取得具有较好价值的个人成果。
四、评比工作要求
1、申报优秀团队须提供实践表格,个人小结,详实的活动调查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调查报告用A4纸4号仿宋字打印。同时须提交电子稿。活动照片及其他材料(如调查问卷等)提供范本各三张,电子版及纸质版,视频资料等以电子版及光盘形式提交。
纸质材料按小组交于各班级负责人,9月5日前交至团委。
电子版材料打包,以社会实践项目名称命名,9月5日24:00前发至实践部公共邮箱tmshijianbu@163.com。
2、申报优秀调查报告无须参加院系答辩,直接按照相应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交至院团委即可。
3、社会实践的考核评比工作都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将有关评比情况及时公布。
4、院团委将对团队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凡弄虚作假者,不予以社会实践学分;评比通过者获得社会实践学分,入选优秀的团队和同学还将获得表彰证书,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
本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员会。
附:本次评比联络员
实践部部长:陈其洲,15151848101
咨询电话:学院团委,52090571
附件: 附件.doc
1、2015年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2、2015年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指导教师)申报表
3、2015年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申报表
共青团土木工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