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贷〔2007〕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1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各院(系)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由于本次预申请是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唯一渠道,请有需要的同学尽快申请。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在校研究生贷款上限为12000元。
四、请有意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江苏籍在校生于5月27日下班前至逸夫楼1506登记信息。
学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