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4号)和《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17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5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2)名额分配原则
符合参评条件的2015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2015年春季入学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生)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审核与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
2.请15级春博班长于4月10日(周五)下午3: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交至逸夫楼1506.
学生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