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五四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韵发布时间:2015-04-07浏览次数:723

各年级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我校校团委决定于20153月至20155月开展2014-2015学年我校团内分级评比工作暨2014-2015学年五四表彰工作。

本院就此展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团支部分级评比的终评工作,并向学校推荐我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以及团支部等。为把此次评比工作做好,各年级团总支、各班团支部须高度重视分级评比工作,以为同学服务,对同学负责为宗旨,实施好各项环节。要求做到广泛宣传、充分发动、严格把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学校由校团委组织牵头组建评选委员会具体操作实施,我院由院团委组织评选。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49日各年级团总支将评选院优秀团员名单和团支部推荐名单上报院团委进行复核,确认院优秀团员名单和院优秀团支部;院团委评选委员会在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院优秀团干。

(二)410日院优秀团员自主申报校优秀团员,10日晚院团委评选委员会组织申请人答辩,产生校优秀团员和校优秀团支部;院团委评选委员会在院优秀团干中评选,产生校优秀团干。

(三)411日学院网站对评选结果进行为期三日的公示。

三、评选项目及评选比例

  1. 院优秀团员(含研究生)

    评选比例:按照本科生团员或者研究生团员或者青年教工团员总数的5%进行评选。院优秀团干从院优秀团员中产生。

    参评范围:本科生为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学生;研究生为现阶段的在读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的学生党员计算进团员总数,但不具有参评资格。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2修订版)》

  2. 院团支部分级评比

  3. 本科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院甲级团支部(特级团支部在甲级团支部中产生,国旗团支部在特级团支部中产生)。

    评选比例:甲级团支部按照团支部总数的20%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本科生现阶段的一年级至四(五)年级全部团支部。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2修订版)》

  4. 研究生团支部

    评选项目:先进团支部。

    评选比例:按照团支部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参评范围:研究生全体团支部。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5:《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2修订版)》

  5. 评比方式

    本次院优秀团员评比,我院贯彻落实,进行适合本院实际情况的民主评选及学生自荐两种方式的评选。具体评比方式如下:

  6. 民主评选

    各班级有团支书负责进行民主评选,每班评出三名符合要求的学生,评选结果需得到各班班主任认可(注:各班团支书不参与班内评选,在团总支内进行评选);结果报送各年级团总支书记。

  7. 学生自荐

    符合评比条件的学生和团支书进行自荐,向各自团总支书记递交自荐申请,由辅导员和团总支成员进行相关自荐评比工作,报院团委组织部。

    五、上报材料要求

    优秀团员团干申报表(电子版);甲级团支部申报表(电子版);特级团支部候选支部申报材料(电子版);评优结果汇总清单(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请由各年级团总支汇总打包发至2291244843@qq.com

    请各年班于49日晚8:00前将班内评选结果上报年级团总支,对于超过截止日期且没有提前说明原因的,作为放弃申报处理。

    联 系 人:李雪晨

    联系电话:15651969175

附件1 我校甲级(先进)团支部申报表.docx

附件2 我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3 我校团内分级考核评比条例(2012修订版).doc

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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