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所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招聘职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
为保证人才的充分流动和学科建设的合理发展,本院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京内单位第一批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学历;
6. 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应符合《中国林科院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办法》(科人字(2010)120号)和《木材工业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木综字[2013]18号)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八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四、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木工所201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毕业生信息表》附件1。
(一)报名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过期不受理。
请在邮件主题栏按以下格式注明“应聘专业+毕业院校+姓名+学位”字样。
3、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获奖证书、论文及学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并签名。请确保信息准确,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我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木工所网站(www.criwi.org.cn)通知初选入围人员参加笔试。
有关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考试和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请应聘者关注我所网站。
(三)笔试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具体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届时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布信息。
(四)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木工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电话:(010)62889414 联系人: 赵老师 、张老师
电子邮箱:zhaozhaoxia @caf.ac.cn
木工所网站:ttp://www.criwi.org.cn/